卖淫无罪 介绍有刑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3-08-07 17:54) 点击:830 |
在李天一等人轮奸案中,大家都会想到的就是杨某是不是卖淫,如果是,李天一等人就是无罪的,杨某就是诬告陷害,上文也曾经分析过这方面的问题,只是要有证据。证据一在杨某身上,律师自然难以从受害人杨某口里套出什么证据来,杨某既然已经在公安机关作了强奸的受害人陈述,其只能坚持下去,否则本身将身陷囹圄,李家律师虽然也怀疑是不是“案中案”,“局中局”,但也不敢贸然向受害人杨某取证,如果杨某改变证词后又改回去,看守所又多了一个人。证据二在酒吧领班身上,他应该知道更多的详情内幕,再深厚的背景也只是在文艺圈,在司法这块,李家人仍显得是笨手笨脚。梦鸽在文艺圈混久了,喜欢作秀,法院在审理时她申请公开开庭审理,还递交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。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,一律不公开审理。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,一般也不公开审理。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,不公开审理。这种案件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会公开审理。 梦鸽可能也意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,她向公安机关报警称酒吧领班“介绍卖淫、敲诈勒索”,希望这一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能够对抗另一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。只是不知道她手中有领班介绍卖淫、敲诈勒索的什么证据。如果杨某果真是卖淫,其本人并不构成犯罪,李天一等人也不构成犯罪,一般卖淫被抓两次会被收容教养,那个《收容教养条例》专家学者也一直呼吁违宪,要取消掉,公安机关也开始慎重使用,嫖娼者不构成犯罪,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罚款五千或拘留数日了事。我国《刑法》对介绍卖淫的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一人一次就可以进行处罚,引、容、介一人两次就可以判处六个月,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。引、容、介两人各一次,基准刑为一年六个月,每增加一次,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。引、容、介三人各一次,基准刑为三年,每增加一次,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。等等,引容介五人就达到五年,二十人达到十年。敲诈勒索罪达到三千元就可以达到立案标准。不管如何,民众都是渴望得到一个真实的结果,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。这不是演戏,而是真实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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